云南文山富宁县木央集镇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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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木央集镇*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富自然资告字﹝****﹞*号经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富宁县木央集镇*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出让宗地位于富宁县木央集镇,宗地设定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年。(一)宗地号及面积分别为:宗地号面积(平方米)富宁县FN-****-**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富宁县FN-****-*****.**(二)土地使用强度:*宗地的使用强度均为容积率*.*以下;建筑密度***%;请严格按出让时确定的布局方案实施建设。(三)建筑设计与规划布局要求:*、建筑层数控制在*层以内,层高与周边建筑一致。*、建筑必须退让出道路红线,一层退让道路红线*.*米,二层挑平道路红线。根据用地实际情况合理定位建筑位置。*、建筑外立面,建筑色彩等效果必须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必须慎用材料,避免造成色彩污染及光污染。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参与竞买;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凡是未按照规定时间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违约责任条款进行处理,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竞买活动。三、出让须知文件的获取。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到县土地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局五楼)或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获取拍卖出让须知文件。四、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到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并足纳缴纳竞买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分。开户单位: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开 户 行:农业银行富宁县城北支行账 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人报名名称一致,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在指定时限内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价活动。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拍卖时间:****年*月**日*:**分,请各竞买人提前**分钟签到进场。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公告时间截止时,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拍卖出让地块竞得人,须与富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富宁县土地储备中心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富宁县自然资源局五楼联系人: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富宁县自然资源局 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