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句容出台长江禁捕举报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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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句容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句容市根据实际制定了《句容市长江禁捕举报奖励制度》。 《制度》中明确了举报受理范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长江句容段采取“电、毒、炸”方式,使用刺网、地笼网、簖网等各类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各类违法垂钓行为;贩卖、运输、经营、销售长江野生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直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句容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对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如下:举报在江中私设网具,经公安机关或农业农村部门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每例奖励***元;举报在长江干流句容段水域非法捕捞行为,或句容辖区内河水域“电、毒、炸”鱼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例奖励***元;举报在禁捕区内进行垂钓,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每例奖励***元;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或农业农村部门现场查处的,每例奖励***元;举报贩卖、运输、经营、销售长江野生水产品的,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每例奖励***元。 (朱美娜)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henjiang/qxdt/******/**d*****bb*d**fe****ecff**eda*f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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