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关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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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拟采购服务的说明:目前,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单一,存在送达时间长、送达成功率不高,占用审判人员时间和精力等问题,此次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通过分离审判活动中的送达工作,引入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行以电子送达为主,传统的邮寄送达、上门送达为辅的送达方式,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工作要求集中处理,既可以大量节约审判力量,又可挖掘电子送达高效快捷的潜力,精细化送达环节,标准化操作流程,提升送达工作效率。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属于国家公文类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中国************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号三、公示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其他补充事宜*、论证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称专业宋道建江苏******高工经济卢长领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高工物流陈友谊江苏尚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名 称: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联 系 人:夏先生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号联系电话:****-*********.财政部门名称:连云港市财政局联系人:杨先生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号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朱女士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号*号楼***室联系电话:****-********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专家论证照片.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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