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交易公告】泰顺县罗阳镇阳光家园一间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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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罗阳镇阳光家园一间商铺
招租交易公告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顺县罗阳******的委托,将罗阳镇阳光家园一间商铺招标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泰顺县罗阳******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标 的商铺地址间数面积(㎡)起始价(元/年)备 注*秋月苑*幢*******.*******租期*年。具体起止日期在《阳光家园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交付方式:按年度支付。
三、招租标的底价及交易方式:*、根据评估结果(苏象仁评咨字[****]第****号),泰顺县罗阳******的罗阳镇阳光家园商铺招租起始价见上表。
*、交易方式:分别有二位或二位以上报名者,以一次性竞价方式;分别只有一位报名者以高于等于底价转让。
四、报名人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好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禁止事项:*、受让方禁止经营饮食、生产加工等有污染、高噪音行业;*、受让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高危险行业;*、受让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麻将、电子游戏、聚赌等)行业;*、装修不得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六、其他事项:受让方在承租******管理,必须及时支付水费、电费等一切由受让方使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共区域电费、水费公摊,******为准。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年*月**日至*月**日上午**时止(工作时间),有意向者,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法人的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的须提交该组织的有效证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及单位公章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明。
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元,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以缴纳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
开户名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机构: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账号:********************
八、出让会时间及地点:
泰顺县罗阳镇阳光家园房屋招租竞价会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在泰顺县行政审批中心*楼会议室举行。
九、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城大道***号)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叶先生 ****-********
泰顺县罗阳******
吴女士 ***********
********泰顺县罗阳镇阳光家园一间房屋招租文件.doc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