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关于向长垣县气象局划拨H2018-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长垣县国家气象观测站建设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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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长垣县气象局划拨H****-***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长垣县国家气象观测站建设项目的 批?复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向长垣县气象局划拨H****-***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长垣县国家气象观测站建设项目的请示》(长国土资〔****〕 号文)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年**月**日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和《长垣县****年第四次土地资产会会议纪要》(长土管委〔****〕*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H****-***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长垣县气象局用于长垣县国家气象观测站建设项目。具体位置、面积等情况如下: H****-***号宗地。 一、宗地情况:位于怀德路南侧,蒲西一路东侧,面积*****.**平方米(折合**亩),土地使用权用途为科研用地(行政办公用地),用于建设长垣县国家气象观测站。 二、宗地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建筑密度不高于**%;容积率不高于*.*;绿地率不低于**%;建筑不高于**米(其他要求详见长垣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长垣县气象局。 四、划拨土地价格:H****-***号宗地为无偿划拨供应。 五、其他事项: *、要求建筑后退怀德路道路红线不低于**米,具体退线以规划部门放线为准。 *、满足与周边建筑的消防、日照、抗震、卫生以及必要的安全间距要求。 *、其他技术参数按国家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六、供地时间:本方案经县政府批复后,按照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年**月**日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规定执行。 批复后,你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年**月**日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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