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2021年罗湖区厨余垃圾减量处理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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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公司现对“****年罗湖区厨余垃圾减量处理项目”的采购需求对外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位就所公示的项目招标需求、评分标准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按以下要求提出宝贵意见。一、所提意见要求注明具有倾向性、歧视性的具体内容,并说明具体原因。如无倾向性、歧视性,供应******将不采纳。二、所提意见请于****年**月**日 **:**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我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号党群服务中心*楼(黄贝岭地铁站B出口)),逾期不予受理。所提的意见中应注明本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含移动电话),以便我******对各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湖分公司)组织实施联系电话:叶工 ****-********附件: ****年罗湖区厨余垃圾减量处理项目.docx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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