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经济作物和畜禽产品例行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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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经济作物和畜禽产品例行监测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地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经济作物和畜禽产品例行监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或代管;*) 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CATL证书。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经济作物和畜禽产品例行监测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ZC********S)*、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经济作物和畜禽产品例行监测项目*、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最高限价:*******.**元**、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项目联系人:徐一勇 单杰**、电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CATL证书。*、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gov.cn)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上传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套)至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进行报名信息完善,信息完善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信息完善工作。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捌佰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无线上网卡(也可自带手机连接个人热点);*) 开标时所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肆份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九、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大沽路***号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石慧华 王悦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