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舜源红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地热资源勘查钻井(1500-2000米段)加深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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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舜****** 二.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地热资源勘查钻井(****-****米段)加深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地热资源勘查钻井(****-****米段)加深服务项目项****地热资源勘查钻井(****-****米段)加深服务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申请理由: 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地热资源勘查钻井及矿业权服务项目于****年*月**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内容为……“***.******.***地热井钻井…②TR*井井身结构为二开:一开*~***m(井径为***.*mm,下套管***m并进行固井),二开***~****(****)m(井径为***.*mm,裸眼成井);钻井深度第一目标****m,根据施工情况甲方决定是否施工第二目标深度至****m;”,现采购人决定施工第二目标深度至****米,故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 *、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号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欧阳金保教高浙江建材地勘总队*颜洪鸣教高浙江煤炭地质局*胡宁教高浙江省地质调查院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原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地热资源勘查钻井及矿业权服务项目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进行勘察工作,合同中地热钻井深度暂定****m,现采购人决定施工第二目标深度至****米。 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之规定。考虑到勘察钻井工程特殊性和延续性及涉及风险协议约定,不宜更换供应商。 综合以上几点考虑,我单位申请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采购“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地热资源勘查钻井(****-****米段)加深服务项目”。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舜******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联系人:陈圣楠 电话:***********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号百官广场**楼 专家论证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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