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吴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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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吴自然资规告字[****]第**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经吴兴区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吴土****(工)-**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出让面积(㎡) 容积率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万元/亩) 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单位增加值能耗(吨/万元)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吴土****(工)-**号 高新区,东临树庄路,北临外环北路(环渚单元HD-**-**-**D-*号地块) 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用地**年] ***** ***.******.*** ≥*** ≥** ≥***.* ≤*.** ≥**** **** ***.* 二、有关事宜: (一)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 (二)申请人须持有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出具的《吴兴区工业项目准入核定表》,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部门准入要求。 (三)受让人对该宗地总计容面积的自持比例须在**%以上(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须全部自持),自持部分不得分割、转让;其余部分(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在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且达到用地竣工复核验收条件的,同时满足消防独立、功能独立的前提下,可按幢、按层分割、转让,分割应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转让,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转让(工业厂房最小单元面积分割不低于***平方米)。 (四)转让部分的地块引进项目产业要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为主,产业聚集度需达到**%以上,且须通过属地政府产业项目准入审核。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按照湖自然资规发[****]**号文件执行。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拍卖出让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下午**:**前的工作时间内。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三)拍卖时间: ****年*月**日上午**:**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公开出让相关资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时间: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付款时间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四)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个工作日内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交地(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形式明确)。 (五)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六)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高新区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黄女士 ****-******* 高新区自然资源所 薛先生 ***********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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