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唐河县龙潭镇王谢庄、小井杨幸福大院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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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龙潭镇王谢庄、小井杨幸福大院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龙潭镇王谢庄、小井杨幸福大院建设 ****** 唐河县滨河街道澄源路中段 *,***,***.**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唐河县龙潭镇王谢庄、小井杨幸福大院建设项目 龙潭镇王谢庄、小井杨幸福大院建设 **?日历天 王新艳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玲(组长),程华芬、白云(业主代表)、曹改、孙小允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为*****.**元 。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河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唐河县龙潭镇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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