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咸丰县坪坝营镇花台山村HTSC-2020-01、02、03、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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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自然挂告字[****]***号 经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HTSC-****-**、**、**、**号地块属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咸丰县坪坝营镇花台山村,宗地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较优,具体四至界线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勘测定界图”。宗地编号HTSC-****-**、**、**、**宗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坪坝营镇花台山村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工业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不计息)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出让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或**万元整数倍/次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 间****年*月**日*时**分备 注/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竞买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只能独立竞买。 具有下列的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在我县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在我县有土地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设有出让底价,未达到底价不成交;达到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块信息发布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四)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委托及口头竞买。 (五)具备竞买条件的申请人于****年*月**日**时**分以前将拟出让地块竞买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万元)缴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户(以到账为准)即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竞买人竞得地块涉及城建规划、项目立项、项目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前置审批材料由竞买人办理,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竞得人在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城建规划要求及地质灾害中介评估机构出具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进行建设。 (七)本次出让宗地不组织现场踏勘,若申请人需要,我局可提供协助。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高乐山镇楚蜀大道***号三楼 联 系 人:邓女士 杨先生 联系电话:****-******* ****-******* 请公对公转账 开户单位: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咸丰******营业部 行号:************ 账号:************************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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