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质检工作检验检测设备购置(一期:C50条码仪)”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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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LNHY****-*****商品品目招标公告主体内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项目名称:质检工作检验检测设备购置(一期:C**条码仪)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条码检测仪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条码中心)作为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辽宁省内三家业务分支机构之一,每年承担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下达的对本地区商品条码的市场调查工作。此次计划购置的C**条码检测仪是国内唯一的全自动式条码检测仪,能够满足编码中心所有技术要求,完成商品条码检测设备(系统)的升级改造,并实现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检测的系统对接。北京东方捷码科技开发中心为该产品国内唯一销售商,是国内专业开发和生产条码检测设备的企业,拥有专利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本次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第五款情况:新购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东方捷码科技开发中心 地址:北京市城东区安定门外大街***号皇城国际B座*楼***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闫继斌、尹冀波、王 军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辽******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号年华国际大厦****室 联系电话:宋安***-******** 辽****** ****年*月**日 EndFragment标书价格无元开标时间****-**-**招标发布单位名称辽******招标单位所属行业:备注信息无预览招标文件:预览标书购买招标文件: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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