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1年4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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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新型环保聚烯烃绿色节能发泡材料项目湖州南太湖新区敢山路****号************年产****吨新型环保聚烯烃绿色节能发泡材料项目租用位于敢山南路****号******闲置厂房*****平方米,用汇***万美元引进双螺杆挤出机*台,购置造粒机、挤出机、发泡机等国产设备**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吨新型环保聚烯烃绿色节能发泡材料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利税****万元。/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日常情况下营运期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废气喷淋水循环使用,不排放。营运期废气:少量投料粉尘无组织排放;微量密炼造粒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m的排气筒(DA***)高空排放;微量挤出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m的排气筒(DA***)高空排放;发泡废气经二级水喷淋+高效干湿分离+高压静电吸附后通过三根不低于**m的排气筒(DA***、DA***、DA***)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DA***、DA***、DA***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营运期噪声: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营运期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和次品、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油、污泥、喷淋废水收集建立标准危废设施,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南太湖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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