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州市惠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结果公示(GP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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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惠公易土惠阳(告) [****] ***号挂牌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编号:GP****-*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注册资金(万元):*宗地使用权面积(m*):****是否有底价:无底价 最高报价: ****.****** 万元 成交时间:****/*/** **:**:**竞得人:惠州市惠******成交价:**** 万元土地规划指标地块规划编号:惠阳规建条[****]***号土地位置:秋长街道新塘村地段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规划建筑总面积(m*):≤*****土地使用年限:**其中住宅总面积(m*):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开发程度:五通一平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一)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二)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其他基本条件。(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经秋长街道办申请,该地块实行标准地出让(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则上建设单位须按照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如建设单位因特殊工艺要求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确需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不得违反规划条件规定内容。该地块的建设需按照《关于惠阳区秋长白石北部片区QCBB-**-**-**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号)执行。(四)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年内,竞得人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地块的建设时限为*年,竞得人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五)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六)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七)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八)土地使用权交付使用时间为土地经批准之日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