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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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区农业保险工作,推动我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浙财函〔****〕**号)文件要求,现将遴选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遴选内容及程序参照附件《关于南浔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实施方案》(浔农险办〔****〕*号)及《南浔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标准》文件开展实施。*、响应文件递交参加遴选的申请人应于****年*月**日下午**:**前将遴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后一式九份纸质文件递交报名,遴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为南浔区南林中路***号(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超过规定期限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媒体公告及遴选文件获取指定南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本次遴选发布媒体。遴选文件在该网站发布,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遴选的申请人请自行下载。*、遴选时间:****年*月**日上午*:***、遴选地点:南浔区南林中路***号(区农业农村局***会议室)*、联系方式:公告期内如有意见请反馈至南浔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附件*:浔农险办〔****〕*号关于南浔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实施方案(****)附件*:南浔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审标准南浔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年*月**日*******-*****-***-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