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物理电子专业设备 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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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安徽师范大学物理电子专业设备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年安徽师范大学物理电子专业设备
项目编号:ZB*********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旺城大厦**层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余宝华、袁学松、万一东、潘丽华、杨新艳
*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芜******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新时代商业街内街**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余宝华、袁学松、万一东、潘丽华、宁利新
招标人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地址:芜湖市九华南路***号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座*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以中标价按照招标代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计价格****年****号文)的标准收费,中标价超过***万元的,按照文件规定是**%收取。?收费金额:*包:****.*元;*包:*****.*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座*楼,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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