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县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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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县财政局组织举办全县预算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的政府采购负责人、政府采购专员、财会股长(财政所长)及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经办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并通报了全县****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就采购人主体责任、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解读、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等进行了专题培训。
就如何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内控工作,会议强调:采购人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实施归口管理,积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利运行;采购人要抓准采购需求制定、抓紧采购预算编制、抓牢履约验收三个关键环节,从采购需求提出、单位决策、资金落实、单位内部会商到计划的审批、代理机构的选择与委托、采购公告的发布、开标评审再到成交(中标)结果的公布、合同的签订和备案、履约验收支付及档案保管等环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切实做到采购需求制定合理、采购预算编制科学、履约验收把关严格,努力提高政府采购质量,让政府采购工作阳光透明。 会议要求,各单位应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原则,发挥主管预算单位的管理职能,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执行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指导;各单位应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建立不同业务机构和岗位之间协同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并建立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及轮岗交流、“一事多岗”制度;完善内部审核制度,依据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要求细化内部审核的各项要素、审核标准、审核权限和工作要求,实行办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对照要求逐层把关,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
会议还印发了《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平财办函〔****〕*号),发布内控事项清单,梳理了预算编制环节、采购环节、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及其他事项等**项十二个方面内控风险点,为采购人在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时提供参考。(陈瑛?谢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