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用水定额管理评估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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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定额管理评估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项目负责人:田浩业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需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年*月~****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项目负责人:于磊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需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年*月~****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项目负责人:凌峰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需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年*月~****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
异议受理联系人:段旭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