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黄梅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护栏清洗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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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护栏清洗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地址正文开始 黄梅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护栏清洗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湖北******|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黄梅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黄梅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护栏清洗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ZFCG-***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鄂梅采备(****)第 ****号 *、项目名称:黄梅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护栏清洗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壹辆护栏清洗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在“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采购人查询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如出现同时报价时,将依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或其他有关规定审定,其后果由有关供应商各方自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cn/) *、方式: (*)凡有意参与者,应当在黄梅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关于黄梅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员用户办理事项的通知》。如登录政府采购系统存在问题,请在下载中心下载《登录政府采购系统及网员注册操作手册》,并参照设置。(*)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凭公司账号和密码登陆《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打印报名凭证并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未按规定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资料和未提交报名凭证的,其报价将被否决。(*)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北京时间)。凭公司账号和密码登录“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凭证,否则其报价将会否决。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号开标室(黄梅县东山大道**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黄梅县东山大道**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请供应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并做好自身防护。*、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采购文件一次性修改。如投标人对有关质疑回复仍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时效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梅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黄梅县环城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地址:黄梅县东禅社区永安路一巷**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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