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1年新安县石寺镇窑院村(香菇基地至石榴基地)香菇、石榴产业道路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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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采购项目名称:****年新安县石寺镇窑院村(香菇基地至石榴基地)香菇、石榴产业道路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年新安县石寺镇窑院村(香菇基地至石榴基地)香菇、石榴产业道路项目******洛阳市伊滨区新源路以北、兴业西街以西明珠佳苑第*幢*单元*-****室*,***,***.**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年新安县石寺镇窑院村(香菇基地至石榴基地)香菇、石榴产业道路项目详见磋商文件**日历天严胜豫************三、评审专家名单胡鹏(组长),张青土,蔡红丽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云梦路***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锦茂国际大厦****联系人:段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