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关于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报销与申请医疗救助所需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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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   为方便我市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市医保局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要件,让参保患者少跑腿,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就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通知如下:   一、必备材料   出院诊断书或出院小结、住院收据、费用清单、本人农行卡或龙江一卡通账号。   二、以下情况还需提供病案复印件   医疗费用金额*万元以上(包括*万元)、急诊住院、意外伤害住院以及其他需要根据病案才能判断是否符合医保报销的住院费用。   三、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人员申请医疗救助需提供以下要件,在户口所在地申办:   *. 住院报销收据原件   *. 农业银行卡或龙江银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承诺书(承诺书模板附后)   如有商业保险,需报完商业保险后,提供以下要件:   *. 住院收据复印件(商业保险盖章)   *. 理赔分割单   *.农业银行卡或龙江银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相关附件 附件*办理医疗救助承诺书.docx 附件*医保业务人员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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