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当涂县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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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MASCG-*-F-F-****-****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
供应商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号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当涂县****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服务范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约*.*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约*.*公里、危桥改造、村道安全防护工程*.***公里、江心乡彭太桥、县乡道大中修约**公里。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服务期限:从《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云文龙、刘胜、于天池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马鞍山市和合******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当涂县振兴南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当涂县振兴路与梅塘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和合******
地址:当涂县振兴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斌电 话:***********磋商文件.pdf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主要标的信息.docx 富文本输出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