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街25号上东阳光小区7号楼2单元303室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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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街**号上东阳光小区*号楼*单元***室公开转让项目编号**FC********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截止日期****/*/**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个周期。标的概况标的坐落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街**号上东阳光小区*号楼*单元***室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平米套内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为准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所在层数*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房屋朝向坐北朝南房屋户型以现状为准装修情况毛坯房屋现状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配备电梯配备租赁情况无抵押情况无欠费情况物业费、取暖费用等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其它情况无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鄂尔多斯市******转让底价(元)******.**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财政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号:*****************B注册地:东胜区法定代表人:高云胜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特别告知 *、本次转让标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街**号上东阳光小区,*号楼*单元***室,为罚没资产,目前为闲置状态。证载权利人为鄂尔多斯市宇******,不动产登记证为蒙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号,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 *、受让方受让标的后,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负责督促鄂尔多斯市宇******予以必要的配合,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购房发票由转让方协调鄂尔多斯市宇******出具;本次转让产生的增值税、地方附加税由鄂尔多斯市宇******负责上缴,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物业、暖等各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详见附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和公告转让价格均以评估报告为参考,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周波,电话:***********。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登记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实物交接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 *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权属资料交接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配合办理产权变更人员张永强,电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现场展示公告期内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至 ****/*/**报名手续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国有实物资产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保证金及处置方式金额:*****元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处置方法:*、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如本项目以转让底价成交,则按照转让底价的*.**%收取最终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如本项目以高于转让底价成交,则按照转让底价部分的*.**%、超出转让底价增值部分的*%分别计算,合并收取最终受让方交易服务费。附件下载费用清单.pdf联系方式标的咨询吕女士 ***********技术支持艾伦 ***********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节假日除外)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翠柳路*号其 他项目负责人 王经理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infodetail?infoid=a*b*fcb*-*f**-*ceb-*c*b-a***c*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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