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街25号上东阳光小区8号楼1单元901室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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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街**号上东阳光小区*号楼*单元***室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E交易电子平台信息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FC********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街**号上东阳光小区*号楼*单元***室公开转让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财政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街**号上东阳光小区,*号楼*单元***室,为罚没资产,目前为闲置状态。证载权利人为鄂尔多斯市宇******,不动产登记证为蒙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号,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 *、受让方受让标的后,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负责督促鄂尔多斯市宇******予以必要的配合,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购房发票由转让方协调鄂尔多斯市宇******出具;本次转让产生的增值税、地方附加税由鄂尔多斯市宇******负责上缴,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物业、暖等各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详见附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和公告转让价格均以评估报告为参考,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周波,电话:***********。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登记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