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多举措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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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年*月*日起施行。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履行好监管职责,强化落实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推动构建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新型治理体系。巩固提高发证质量。多次在市局的指导下开展对已发证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工作,重点审查排放口、排放标准、污染因子、许可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技术、执行报告、自行监测因子及频次等内容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对发现上述问题的排污单位,通知其立即变更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自行监测要求。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要求,对持证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要求执行情况进行帮扶。落实台账记录要求。指导排污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规范记录企业生产、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关键信息。落实执行报告要求。督促排污单位按时、规范提交执行报告,排污单位要保证填报内容与生产实际的一致性。 来源:总量办 毕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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