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用化学试剂耗材标准物质采购项目(食药安全监管检验专用)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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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字段 start公告代码:*******************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数量:*项目名称:实验用化学试剂耗材标准物质采购项目采购联系人:杨桂英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行政区划名称:张家口市主题词:河北省财政厅 附加字段 end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用化学试剂耗材标准物质采购项目(食药安全监管检验专用)第二标段发布时间:****-**-**详细 start采购项目编号:JSJSA-****-***-*.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采购人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燕琴+****-********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内容:采购化学试剂一批#filename#null采购数量:*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张家口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用化学试剂耗材标准物质采购项目(食药安全监管检验专用)(第二标段)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三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最终只有张家口******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经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无歧视性、倾向性,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三条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之规定。建议该项目由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张家口******为单一来源供应商。***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张家口******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报名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至****-**-**时刻说明:*:**-**:**,下午**:**-**:**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售价:***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公示期限:****-**-**至****-**-**财政部门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项目联系人:王燕琴联系方式:***********传真电话:***.******.***.UniqueTag@e******: NOT_FOUND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云采供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备注:详细 end附件 start附件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