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领导莅临我市开展绿色食品产品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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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跟踪检查,确保质量安全可靠,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文件要求,*月**日,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检测试中心(哈尔滨)、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的领导到达******,开展绿色食品产品抽检工作。在产品抽验期间上级领导对绿色食品产品抽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绿色食品产品具体检测项目和判定依据按《****年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计划项目和判定依据》执行;二是监测机构不得抽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有效期不足*个月的产品(按抽样日期后推**天到期的产品),同一企业的系列绿色食品产品抽样不得超过*个;三是在《检验报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所检绿色食品的产品编号,绿色食品产品抽检《检验报告》封面“检验类别”栏一律填“委托抽检”;四是市场抽检继续实施样品审核制度。各监测机构抽样后,须按要求填写《****年绿色食品抽检产品汇总(样品报审)表》并发送标识管理处指定邮箱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产品一律不得检验;五是机动抽检计划由监测机构和相关绿办共同协商确定抽检产品品种和抽检方式。
此次产品抽检后,我市将陆续完成今年其他续展绿色食品企业的产品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