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园区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
二、项目名称: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园区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阜阳******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开发区徽清科技园C*栋****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园区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服务范围: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园区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服务要求: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园区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按照全面评价要求,主要开展用地状况、供地状况、用地效益及管理绩效调查,完成开发区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等工作。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名单:黄木易、张晓年黄才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金额****元整,不计税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新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刚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业绩承诺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