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申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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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个人)因涉嫌违法超限运输,于**** 年*月**日向你(单位/个人)制发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案号*******),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年*月**日起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将《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第? 通**号)、实施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你(单位)可到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违章处理大厅领取《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第通**号),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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