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345国道海门东段(汤正公路-原336省道段)工程拆迁安置费用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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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将对***国道海门东段(汤正公路-原***省道段)工程一期拆迁安置费用结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服务周期:****年*月至项目结算完成。 *. 服务进度:****年*月前完成拆迁补偿费用审核,安置补偿费用根据安置进度完成情况由招标人另行安排。 *. 服务地点:南通市海门区。 *. 主要服务要求: ***国道海门东段(汤正公路-原***省道段)工程拆迁工作已完成,要求第三方审价单位在确保拆迁安置资金支付合规、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的前提下开展拆迁安置费用结算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如下:①审核拆迁红线范围、数量、计算依据、补偿标准、支付依据等合理性;②对特殊拆迁安置事项提供“一事一议”咨询意见;③拆迁安置费用结算审价,对区镇征拆机构提交的征拆资料进行范围、数量、标准、取费等的审核,出具咨询意见;④编制拆迁安置文件政策汇编及提供政策咨询工作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企业具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 *.单位业绩:至少承担过一个线性工程拆迁安置费不低于****万元的审核项目业绩。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无需进行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相关内容,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统一在开标会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点**分,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海门区静海路***号,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定于本项目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投标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五、评标办法 先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家时,以有效最低价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相同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继续报价,低价者中标;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家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两家单位进行二次报价,低价者中标;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只有一家时,招投标双方在原报价上再进行下浮谈判以确定中标价,但若谈判后的最终价格,不能被其中任何一方接受,则本次招标失败。 六、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最高总价限价为人民币**万元。(费用包含: 人工费、测量费、报告编制费、知识产权使用费、交通差旅费、住宿费、专家评审费、保险费、税金和利润等全部费用。)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全年预算费用**万元。拆迁补偿费用审核完成支付合同额的**%,余款在结算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静海路***号,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汤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