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灵璧县向阳镇损毁路段修建工程LB2021021A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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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B*******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向阳镇损毁路段修建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丰乐镇原丰乐中心学校旧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灵璧县向阳镇损毁路段修建工程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内容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姚矛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皖************五、评审专家名单:谢安启(组长)陈仪、郁福梅 六、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协议执行收取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首钢首御*#****,联系电话:***********。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单位;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璧县向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璧县向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司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中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首钢首御*#**** 联系方式:代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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