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养治教康”服务质量专项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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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养治教康”服务质量专项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湖南原文链接地址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采购人名称)的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养治教康”服务质量专项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养治教康”服务质量专项提升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号
 *、采购代理编号:ZKGSF(ZB)-********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元)
 
 
 
 *
 
 整包
 
 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养治教康”服务质量专项提升项目
 
 *项
 
 详见采购需求
 
 一年:*******.**元,二年合计:*******.**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应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及澄清答疑发布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从****年*月**日~****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上发布。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楼)。
 *、如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cn)、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贺女士
 *、电话:***********
 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湘潭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塘街道板马路*号
 (*)联系人:贺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楼
 (*)联系人:袁玮唯 李伟
 (*)电 话:*********** ***********
 (*)邮 箱:******
 十、其它补充事宜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期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或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元)
 *、银行转账:(*)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人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http://***.******.***.cn/zlxz/****.jhtml)(*)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保函: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是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函原件,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cn/****/****/content_******.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湘潭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养治教康”服务质量专项提升项目”字样)
 (*)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湘潭湖湘支行
 银行账号:**** **** **** **** ****
 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曾会计
 财务电话:***********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人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C的。
 *.投标人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年月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年月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年月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