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城厢区东海镇蔡襄公园植树造林工程(招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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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邀请书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镇蔡襄公园植树造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尧固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if !supportLists]*.[endif]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工程建设规模:约**万元;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工程质量要求:按施工合同签订日期至****年**月底完成蔡襄公园内步道两侧植树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以上,抚育期结束后,保存率达**%以上;
*)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if !supportLists]*)[endif]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求包含相关营造林内容的企业。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年* 月** 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http://***.******.***.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if !supportLists]*)[endif]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http://***.******.***.cn/)下载的为准。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仟伍佰元(¥****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退还。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人民政府五层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http://***.******.***.cn/)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其他说明: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米)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
电话:***********;传真:/ ;
联系人:许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