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钜沣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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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号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项目名称中******新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同乐东路**号厂房十一建设单位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中******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同乐东路**号厂房十一。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金额***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生产炉头,年产炉头约**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生产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资质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分析该项目不属于《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规定应当开展公众参与的建设项目。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