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木市人民路小区康宁苑E座101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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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路小区康宁苑E座***号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神木市人民路小区康宁苑E座***号房产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神木县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内容详见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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