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市民政局认真做好师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提标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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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兵团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兵团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兵民政发〔****〕*号)、《关于提高兵团特困人员和孤儿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兵民政发〔****〕*号)精神,为将提标补助资金工作落实到位,结合六师工作实际,一是落实低保对象提标。师市低保标准从***元/月提高到***元/月。低保分类施保“四类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补助水平由原来***元/月提高到***元/月;低保类施保“四类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分补助水平由原来***元/月提高到***元/月。二是落实特困人员提标。按照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自理、半自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照料护理标准从****年的基础上提高***元/月;完全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照料护理标准从****年的基础上提高***元/月。三是落实孤儿提标。提高孤儿(包括受艾滋病病毒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福利机构供养每人每月****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由原来***元提高至***元标准。新标准从****年*月*日起执行。师市民政局已于****年*月**日对师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补发****年*月-*月提标补助资金共计**.****万元。其中师市低保对象****人,补发提标补助资金**.****万元;特困供养对象共***人,补发放提标补助资金**.***万元。孤儿**人,补发提标补助资金*.*万元。此次师市民政局顺利完成师市困难居民提标工作,救助资金按新标准及时足额补发到位,全力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EndFra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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