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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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山东******受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委托,就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万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三、论证意见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采 购 人: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地 址:定陶区府前街中段联 系 人:马思虎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东岳大街**号华泰购物广场东座*#*单元***、***、***联 系 人:李晓联系方式:***********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需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