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孟津县城市区绿化提升项目——主干道绿化带坛头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孟津政采谈判(****)****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孟津县城市区绿化提升项目——主干道绿化带坛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孟津政采谈判(****)****号对县城主干道十字口绿化带坛头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河******尉氏县产业集聚区福星大道******.**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孟津县城市区绿化提升项目——主干道绿化带坛头改造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日历天姬瑞浩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毛保贤、刘继宗、李红波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孟津县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孟津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孟津县小浪底大道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南侧***号枫叶国际广场*幢*单元**层****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年*月**日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