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偃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偃师市环保大道、文化路及太和路绿化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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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偃师市环保大道、文化路及太和路绿化设计项目
成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
*、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环保大道、文化路及太和路绿化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包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偃师市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环保大道(G***-规划路)建设工程绿化设计、偃师市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文化路(环保大道-南环路)建设工程绿化设计、偃师市太和路路南绿化******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L座****号*.**元/平方米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偃师市环保大道、文化路及太和路绿化设计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绿化和给 水灌溉) 、效果图、 预算编制及项目后期服务等,并按国家和地方要求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三、评审专家名单
韩玲,孙克春,常兴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规定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市华夏路**号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大街**号*号楼*单元**楼****室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 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