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婴儿润肤产品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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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向社会公开征集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采购婴儿润肤产品。具体要求及有关规定如下:一.? 商品需求:
*.? 商品名称及用途:婴儿润肤产品,滋润新生儿干燥肌肤,补充肌肤流失的水份;
*.? 送货地址: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高科西路****号、长乐路***号)院内指定地点;
*.? 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 合作方应以薄利多销为经营原则,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质同类渠道的销售价格;
*.? 合作方应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关资质及商品质量检验报告。二.遴选主体及采购形式:
*. 遴选主体:******
*.? 采购形式:公开遴选三.参评企业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 投标人须具有合适、固定的经营场所;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犯罪证明(裁判文书网截图并盖公章)。四.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 投标单位介绍
*.? 报价单(包括供货价与零售价)
*.? 商品详细信息(根据采购需求制定)
*.? 近一年内相关合作单位的合同与送货单的复印件
*.? 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及法人证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廉洁承诺书
*.? 其他相关的有效证明五.廉洁要求:
*.? 在本次项目公开遴选过程中不许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 不得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 不得相互串通,排斥参选人,损害参选人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利益;
*.? 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我司如确认中标人在本次遴选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 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号门诊楼北侧上海妇益母婴健康服务中心内。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
*.? 截止时间:****年 *月**日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投标纸质文件及相关产品样品概不退回,我司视情况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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