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公资土挂[2021]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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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公资土挂[****]***号) 长公资土挂[****]***号****/*/* 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B*****W********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北湖区,东至盛北小街,南至龙湖大路,西至现状商务用地,北至明溪路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大于** 绿化率(%): 大于**并且小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土地(矿业权)交易—土地交易公告”栏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楼***电子竞价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W********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指标不得低于国土资发[****]**号文件中相关产业类型的相应规定,同时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吉林省和长春市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的要求。(三)该地块装配式建设要求依据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长春新区拟出让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条件的意见函》〔****〕***号),具体要求如下:(*)实施装配式建筑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占不低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单体装配率不低于**%,该项目中所有混凝土结构建筑原则上应全部使用预制楼梯。(*)当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单体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参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执行。(*)当采用钢结构和木结构时,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做具体要求。(四)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五)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项目所在地规自分局联系,持《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六)地块信息咨******申请联系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联 系 人:杨先生、王女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B***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