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太升北路54号3栋2单元1楼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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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太升北路**号*栋*单元*楼*号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成都市太升北路**号*栋*单元*楼*号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无特别事项说明。 二、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持有的住宅和商业。标的所占土地为出让。具体详见《资产转让明细表》和权证记载事项,按单个标的转让。 (二)若本次转让标的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成交后按转让标的所有权证载面积进行过户。 (三)本次按每个标的现场展示的状况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具体使用业态。受让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房产和办理过户手续。 (四)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房产过户等相关政策,并充分了解标的过户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受让成功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履行《产权交易合同》。 (五)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签署《承诺函》,承诺知晓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承诺受让标的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背相关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六)本次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权利完整,无抵押、查封等他项权利限制。 (七)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转、受双方的相关税、费均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具的税费票据。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应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八)转让标的目前部分处于出租状态,转让方已将本次资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均放弃转让标的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各套房产的租金详见《资产租赁明细表》。 *、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受让成功后,按《资产租赁明细表》中载明的租金标准向原承租人收取租金,同时受让方同意自行办理房产接收工作,转让方予以协助。*、租金收益归属以及水、电、物业等费用承担的基准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且取得交易鉴证书后的下一月的第*日。基准日前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转让方享有,转让标的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基准日当日及以后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受让方享有,转让标的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已由转让方收取,则转让方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并取得交易鉴证书后**日内据实无息退还受让方。应由转让方享有的尚未收取的租金,受让方应在租金收益归属基准日起**日内无息向转让方支付。 (九)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标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水、电、气等物业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转让方承担向受让方移交转让标的前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转让标的移交后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十)交接事项:《交易合同》生效及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过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接事项。 (十一)标的查看联系方式: 联系人:练涛/高俊英电话:********/******** (十二)本次转让资产的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查看了解,并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凭《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报名受让。 (十三)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房屋权证》、《资产转让明细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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