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常熟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关于尚湖景区游客中心视频专用形象宣传片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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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项目名称:尚湖景区游客中心视频专用形象宣传片*、项目简要说明: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常熟市历史******代建)所需的尚湖景区游客中心视频专用形象宣传片*、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元)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苏州******于****年*月**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相关说明见具体论证意见。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浙江******地址: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基地海宁市影视科创中心**楼****-**室四、专业人员名单、论证意见:*、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专业) 范仲华 常熟市虞山林场 高级工程师 顾江 常熟理工学院 副教授 严喜春 常熟市教育局 工程师 *、论证意见:*.*、采购单位申请理由:根据中共常熟市委、常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常熟虞山尚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发〔****〕**号)要求,常熟市历史******制作尚湖景区游客中心视频专用形象宣传片,创建国家级度假区宣传要求,提升尚湖景区形象,更好地展示常熟市旅游资源。尚湖景区是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的组成部分之一。本项目(尚湖景区游客中心视频专用形象宣传片)是“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系列宣传片制作”项目的延续。“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系列宣传片制作”已由浙江******实施,******制作本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为确保宣传片风格的一致性、解说的统一性,提高宣传视频的利用率,达到节约成本、节省制作时间的效果。专家组一致认为由浙江******来实施本项目。*.*、结论: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五、公示媒体及期限:*、公示媒体: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止。六、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联 系 人:薛亿项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常熟市山茶花路**号三楼采 购 人: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常熟市历史******代建)联 系 人:胡力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常熟市环城南路**号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向苏州******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苏州******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