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大通区2020年农村饮水城乡一体化工程-管道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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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大通区****年农村饮水城乡一体化工程-管道采购
项目编号:****TC****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得分:**.**分)
地址:宿迁市苏宿园区莫愁湖路*号
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元
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或总监):/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分)
地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宏业大道北段
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 *******.**元
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或总监):/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分)
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民营工业园民企三路(属华西工业集中区)
投标报价(或监理费率):*******.**元
工期(或供货安装期限或设计周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或总监):/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永慧(组长)、倪红艳、刘宏、宫婷、吴怀宝(业主)
监督员:戴彦丞
招标人名称:淮南市大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址:淮南市大通区
联系人:吴怀宝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淮南市龙湖中心*栋**层
项目负责人:张娟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淮南市龙湖中心*栋**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大通区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淮南市大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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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