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阜阳市颍东区光伏扶贫电站迁移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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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光伏扶贫电站迁移工程项目项目编号:YDCG-G*******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号成交金额:*.**元 /每瓦
工期(含迁移、供货、安装及并网发电的期限): **日历天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颍东区扶贫开发局地址: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院内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楼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楼,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特此公告。阜阳市颍东区扶贫开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