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187弄?8号北侧?(-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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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弄 *号北侧 (-*-**)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浙江省产权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ZJ*******-*项目名称
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弄 *号北侧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拍卖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万元保证金******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交易合同签订成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该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转让的全部资金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打、垫资)
*. 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继。
*. 受让方承诺在房产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
*. 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标的在交易、权属转移或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 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个自然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交付日),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产交付书》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交付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标的按现状进行交易,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 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