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正在公示]芜湖市湾沚区2021年补充耕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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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年补充耕地项目(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FW****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年补充耕地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松园南路**号*幢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年补充耕地项目服务范围: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全部内容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全部内容服务时间:*年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唯 周双喜
陈宏杰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滨河二期**栋***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湾沚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四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滨河二期**栋***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美群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