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执行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建设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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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TCG-(****)公字第*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P*页中“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建设招标”变更为“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建设” *、删除招标文件P**页中设备性能参数评价中:“如出现负偏离过多或过大,经评委认定影响实际使用效果的,将被定义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P**-**、P***页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变更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删除招标文件P***页中“*、其中加“★”部分为重要技术要求及参数;未加“★”部分,若评委会认定负偏离程度过多(*项及以上)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删除“*、供应商投报的设备应符合国家对于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的标准和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删除招标文件P***页中第*、第*点。 *、删除招标文件P***页“四、其它要求”的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P***页中原“五:商务条款中*、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因甲方网络装修等原因造成的、交付期顺延)”变更为:“*、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因甲方装修等原因造成的、交付期顺延)”。 *、招标文件P***页中投标函(格式)中“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变更为“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内容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地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园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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