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ZK202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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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GZK****-**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GZK****-** 地块位置 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国际合作产业园西区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受让单位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 土地使用条件: (一)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二)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个月内在仲恺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三)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同步与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用地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
(四)项目竣工验收时,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集约用地指标或者非优先发展产业的,用地单位必须按《出让合同》的约定缴交违约金。
(五)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自提交退款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违法违规竞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后,竞买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其余在*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转作定金;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定金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备注: 根据该宗地的出让方案:宗地总面积为*****㎡(其中使用权面积为*****㎡)。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单位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子邮件: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