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闲置备件处置(第二批)-电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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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闲置备件处置(第二批)-电气包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攀******闲置备件处置(第二批)-电气包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标的分为机械包和电气包两个子标的分别对外转让。每个子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和租赁。本次转让标的按现场实物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物所作出的说明仅作为参考,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 二、本次资产处置范围详见《处置资产明细表》(见公告附件)。成交后,《处置资产明细表》中所列资产为交接依据,允许有*%的误差,但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格。 三、本次转让标的的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成交后,如需转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的,由此产生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价税合计金额(成交价+税额)。。 四、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查证标的物现状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验确认书》。成交后,转、受双方按此确认书后附的《处置资产明细表》中所列实物清单作为交接依据进行交割。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的过程中,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 六、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标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功能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物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七、受让成功后,受让方应按照《安全环保协议书》的要求进行转让标的的吊装、拆卸、运输、现场清扫等。受让方在作业过程中,如引发安全、环保、治安、交通等事故(事件)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及责任。作业过程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拆卸标的物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或专业人员进行拆除。 八、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含*%的安全保证金)。待受让方完成吊装、拆卸、运输、现场清扫等现场作业且无安全、环保、治安、交通等事故(事件),转受双方无争议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九、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增值税税金(如有)和履约保证金后 ,配合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交接具体时间由双方自行协商。 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一、受让方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已支付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十二、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处置资产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安全环保协议书》(样本)等。 十三、看货联系人: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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